(莎阿南10日讯) 国家化学局化学武器分析中心实验室主任拉惹苏巴玛廉医生表示,在死者(金正男)皮肤上所侦测到的VX神经毒剂,竟是平均致死剂量的1.4倍!
他在庭上供证时表示,他在死者的皮肤上发现0.2毫克/公斤(体重)的VX神经毒剂,其中眼睛黏膜则有0.03毫克/公斤(体重)。
主控官旺沙拉鲁丁副检察司询问,死者脸上所侦测的VX神经毒剂是否足以让他致命,证人表示他无法直接回答,但根据浓度估算,是致死剂量的1.4倍。
“动物实验显示,0.142毫克/公斤(体重)的VX神经毒剂是足以致死的剂量,而50%的实验对象若接触该剂量就会死亡。”
此外,证人接受印尼籍被告的代表律师魏顺成盘问时指出,制造VX神经毒剂的两种成分,即O-乙基-S-(2-二异丙氨基乙基)甲基硫代膦酸酯(QL)和硫磺(Sulfur),是有可能分别私运进入大马,再混合制成VX神经毒剂。
但他也不排除,纯VX神经毒剂直接被私运进入大马的可能性。
魏顺成询问,杀手是否有可能采用二分法(binary method),即一人使用QL,另一人使用硫磺,同时致死一人,证人表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两种原料需要经过一系列过程,才能制成VX神经毒剂,况且原料本身是无毒的。
另外,询及如何从衣物上检验出VX神经毒剂,拉惹苏巴玛廉表示,首先会用肉眼观察衣物上的液状痕迹,然后剪下该部分,而并非随意抽样。
“随后我们会使用抽取样本的物质,再进行化验。”
他也说,本身在进行化验时,也把两名女被告和死者在案发时穿戴的衣物样本进行化验,之后再将化验结果进行资料配对后发现,与VX神经毒剂的化学物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