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我国自独立后延续自英国的治国体制。在君主立宪制中既保留了各州统治者和王室,并通过宪法来管理国家的行政机关。统治者实际上扮演的角色是国家的象征,而行政权则交由民选政府来执行,并互相监督。
但近几年来,国内似乎有越来越多的州统治者针对政府的事务和政策等发言,如之前在柔佛和玻璃市州,“只限穆斯林光顾”自助洗衣店风波中,柔佛州苏丹亲自下谕令,与随后的玻璃市王储,要求有关业者立即停止该经营模式。因此这些举动也让不少民众赞叹国内王室的中庸,并顾及我国多元文化社会的特征。
统治者不该参与内政
然而,在民众对于各统治者和王室成员的行动表示赞赏之际,这是否也间接流露出民众对于民选政府的虚弱和不亲民感到失望。由于统治者与州政府扮演著互相平衡的角色,在民选政府的逐渐弱势下,我们开始发觉到国内王室的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强中,而这种现象对于君主立宪制的原则是矛盾的。
自从308大选后,由于国内政局的竞争和不稳定等因素,进而让各州统治者开始发挥本身影响力,进而在不少州属如霹雳,雪兰莪,玻璃市,登嘉楼和柔佛等都曾经发生过统治者否决州政府所提呈的州务大臣人选,进而出现宪政问题等,由此可见我国君主立宪制在现阶段确实面临著不少的挑战。
在上周,柔佛苏丹在面子书上宣布将把每周三设定为“开放日”,并要求州政府向苏丹汇报州内与人民相关的发展项目等决定,是一种很不寻常的现象。虽然州统治者关心州内的发展事项和子民的福利是件好事,但如此高调的宣布和明确规定每周要求州政府汇报的决定不禁让人疑虑,究竟在柔佛州是君王统治或则是民主议会制?
我国作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国家元首和苏丹所扮演的角色其实相当微妙,一方面他们作为国和州的最高统治者,有权力委任或拒绝执政党建议的首长人选,也拥有管理王室,马来风俗和伊斯兰教事务等权力,但另一方面,在行政上他们则必须要依照政府的建议来行事。
根据联邦宪法第40条文,国家元首必须根据首相的建议来行事,而在于州属范围内则州统治者必须根据州务大臣的建议来行事,如此才是一套完整的君主立宪制。
再说,苏丹作为州内的王室象征,是不应该直接参与规划州内政策的,这不仅是为了尊重民主体制,让民选政府得以发挥功效,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州统治者和州政府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并平衡这两种关系。
削弱州政府政权
此外,王室的频频发言和参与在一方面确实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尤其是在近来几起争议事件上采取了与执政者不相同的立场,赢得了人民的尊重。然而王室过于积极的参与也将进一步削弱政府的权力,甚至是绕过了行政机关的控制。
最明显的例子,如两年前柔佛州苏丹下旨州内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决定,顿时引发了宪法专家的讨论,认为苏丹下禁令的决定很明显已经越权,并绕过了州政府的行政机制,明显违法了君主所应该扮演的独立角色。
由此可见,我国人民必须在现有的君主立宪制中找到平衡点,即不让民选政府得以为所欲为,独揽权力,但同时也必须小心严谨地看待王室,对于国内事务和政策的参与,以避免让王室得以直接干涉政府的政策。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确保我国延续多年的民主制度和国体得以继续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