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警方将在明日针对国家银行90年代炒外汇亏损案,向前首相敦马哈迪录取口供,以展开调查。
马哈迪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证实,警方将在明日(周三)下午2时,在马哈迪位于布城的首要领导基金办公室,向马哈迪录取口供。
他说,届时,马哈迪的律师团,包括他本人,也会在场。
“我们都会在,整个律师团队,我们3名律师都会在场。一些会在(马哈迪的)办公室内陪同他录取口供,一些会在他的办公室外。”
“他已经是名92岁的老人了,所以我们不会让他到警局录取口供,警方会上门录取口供。”
另一方面,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指出,警方已成立专案小组著手调查国行90年代炒外汇亏损案,目前专案小组正分秒必争地进行所需要进行的事。
弗兹今日为第29届全国辅警常年大会主持开幕仪式后表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也暂不便公开此案的调查进度。
针对警方是否会针对马哈迪发表被指侮辱武吉斯人的“武吉斯海盗论”传召他录取口供,弗兹则说,这得视查案官的调查进度,但警方最终会传召敦马录取口供。
至于警方已收到多少宗有关敦马“武吉斯海盗论”的投报时,他称,警方确实有收到一些投报,但他当下无法告知一个准确的数字。
国家银行炒外汇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是在11月30日于国会下议院提呈听证会皇委会报告,报告点名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及时任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需为这起90年代的丑闻负责。
皇委会调查报告认为,国行炒外汇面对严重亏损,马哈迪应该是知情的,惟马哈迪在此丑闻中所扮演的角色,需做进一步的确认。
报告指出,尽管马哈迪一再强调国行外汇交易是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发生,然而皇委会却不认同这点。
报告说,作为当时的首相,马哈迪不可能不知道作为政府银行的国家银行的净赚馀额。
报告还建议以《刑事法典》第417及418条文(欺骗)调查此案,在第417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第418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