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随著坊间突然传出政府决定推举著名人权律师及宪法专家汤米汤姆斯担任我国总检察长的消息,立刻引起了社会舆论。反对者和支持者之间体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是完全对立的思考点,也暴露出总检察长人选风波只是一个开始,真正需要面对的是旧有思想和新改革思想的相互冲击。
对于反对者而言,不可委任汤米汤姆斯为总检察长的原因有几个,第一是汤米并非穆斯林,因此不能在伊斯兰法律课题和伊斯兰法庭事务辅助国家元首。此外,也是因为汤米汤姆斯的宪法背景,导致了他和保守思想派的不同想法,对于宪法本质上的诠释和大马是否是伊斯兰国的看法都与旧有的保守思想有冲突,而马来人和穆斯林对于这位非穆斯林担任拥有最高提控权的职位难免产生恐惧和不安。这也是旧有保守思想所面对的第一波冲击。
但对于支持者的角度来看,委任一名有名望和有经验的人权和宪法专家来担任总检察长有助于恢复社会对于我国司法的信任度,尤其是经历了1988年由马哈迪一手所造成的司法危机后,新政府很迫切为司法制度注入一支强心针,以恢复我国昔日的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盛况。
此外,对于前朝政府所涉及的多项舞弊案件等,可预见的是接下来总检查署将面对大量的提控和司法程序上的工作,而这些重任也须由有经验的律师来担起。
在于整体制度化改革上也极需要总检察长的帮助,以便向政府建议和拟定需要改革的法律事项和政府机制的变动。因此总检察长的责任重大而且对于希盟能否真正推行制度化改革在执行上也拥有举足轻重的角色。
角色分立
但就在两方人马都在为总检察长人选争论不下之时,其实人们也应该关注的是为何总检察长的的权力如此之大,几乎是数人之下,万人之上。总检察长所得到的权力范围既要行使提控权,但又要代表政府,如此双重的责任是明显矛盾的。
因此,或许人们的目光应该转向希盟所承诺的竞选宣言中第15条,让检控司(Public Prosecutor)从总检察署(Attorney General Chambers)分立。总检察长将由国会议员当中受委,他也将出任部长,其职权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检控司一职将由无党派的法律专才担任,他必须在无需顾及政党政治利益的情况之下秉公办事。如此能确保总检察长不会陷入利益冲突的问题,也可以让更多有能力的人选来担任总检察长和检控司。
归根到底,在前朝政府60年的管理下,我国政府机关和机构已经被套上了巫统马来人至上理念,而新任政府所要推动的唯才是用的理念肯定将会继续受到国内保守势力和政治化的挑战,因此新任政府在大刀阔斧的同时,也必须要小心翼翼的去安抚反对者的情绪,毕竟新政府代表的是全民而不只是希盟支持者,在推动新改革的步伐中,也必须要探讨能否有双赢的局面,以防被有心人士混淆课题,让国家继续陷入无穷无尽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