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文章《摇椅上的部长》指出,前朝与现任政府在缺乏了解的现况下所制定的政策是如何不合理也不亲民。另一方面,新政府上台之后,国州县市议员们为公共服务疲于奔命,也不获得选民理解。
大选后,大家对新政府的期待很高,好些成为国州县市议员的朋友们常常被通知路灯不亮、马路破洞、水沟阻塞、大树倒下等急需处理的问题。大部分通知怀抱善意甚至鼓励,但也有的却指责议员怎么不及时亲自赶来处理(实际上他们有许多公务,而且有些事情也没必要他们亲自来)。
实际上,这些工作是由县市议会处理。因此,议员们收到通知后,必须通知县市议会,并由议会派人处理。这过程需要一段时间,但是民众不知其中原委,而认为他们必须即刻处理。
实际上,县市议会设有各种投诉管道(可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民众可以直接通报这些问题。并且这少了通过议员这一环节,处理可以更加快速。
有中间人处理
虽然如此,但似乎很多人仍然比较习惯透过议员来投诉(特别是华人),而这也许和过去的思维有关。
明清时期的中国,中央派任的最底层地方官员是县令,而这地方长官却要管理地方上好几十万人。这使得他们必须和当地的地方精英和衙吏合作,才能好好施政。在乡村,通过庙宇和宗族来管理人民;城市也延续这一规则,行会和会馆等作为中间人,处理人民和政府之间的事情。因此,一般百姓基本上都不会直接与政府打交道,而是透过各种中间人与政府接触。
到了东南亚,这种情况仍然延续。只是中间人从早期的甲必丹变成了会馆和宗亲会,今日又从会馆和宗亲会变成了议员。
这种制度设计,不但继续延续人们对于政府的恐惧心理(在明清中国,一般百姓会与政府打交道,主要是因为打官司),并且使得人们有了依赖心理,认为只要透过代理人处理就好,不需要自己处理。
可是,当今的制度设计,人民是可直接投诉,而不需要透过任何中间人(议员)的。
对人民多加宣导
如果要改变这种心态,除了多加宣导之外(透过各种管道告知政府的投诉方式和政府的新措施等等),也可以透过制度设计来加强人民的参与度,使得人们从中了解自己可直接投诉,并且也是政治的一环。
除了恢复县市议员选举(第三选票),让人们选出适合人选让他为民服务之外,另一个选择是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不同于以往政府政策的制定都是从上而下的方法,它是从下而上的模式,让人民积极参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政策的制定过程。
参与式民主有好几种方式。例如政府可以提供管道,让人们可以针对地方政府的政策进行提案(例如台北市政府的I-voting)。或者政府提供管道,让人们可以自行针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质询和提议,并且可以追踪政府预算的近况和是否针对提议与质询给予回复(印度浦那市Pune已实行类似做法)。
此外,举办公共论坛收集民众的意见,让民众参与政策的讨论和制定,也是参与式民主的主流做法。例如,纽约交通局和大都会运输管理局就举办工作坊,让当地居民和巴士搭客讨论如何改善公共交通服务。
从子民变成公民
由于民众是受政策影响最深的人,因此,他们的意见是十分具有价值且到位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参与式民主将让民众有更深的参与感,让他们改变以往一直依赖议员的态度,而了解自己在政治上也有主动权,并积极参与。
参与式民主虽然可以改变人们在政治上的惰性,但是也必须提供诱因让人们愿意参与,例如在住家附近举行论坛,或者上网即可参与等等。
此外,政府也必须愿意接受并尝试这种做法,不再认为只有官说民听这种可能(槟城政府在交通大蓝图上的最近表现,是漠视与践踏民意的最新示范)。
这种制度上的改变,才能让人们从依赖议员的子民(subject),变成公民(citiz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