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尼苏达州(Minnesota)28岁非裔男子弗洛伊德 (George Floyd)2020年遭警员跪颈致死的案件,,最后一名涉案前警员陶都(Tou Thao),周一(7日)判囚4年9个月,罪名是协助和教唆误杀 。
在明尼阿波利斯法庭,陶都周一在判决前自辩,指自己在案中的角色,类似人肉雪糕筒,阻止旁观者靠近跪颈现场,他强调没有意图作出恶意行为及伤害别人,他只是希望做好自己本份。
惟法官指他作为资深警官,最有能力拯救弗洛伊德,罪责虽比主犯沙文轻,但比另两名涉案警员高。陶都5月初被判,协助和教唆二级误杀罪成,他之前因侵犯弗洛伊德公民权罪成,判监3年半,与今次刑期同期执行。
2020年5月弗洛伊德涉嫌用伪钞购物,遭4名警员拘捕,跪颈9分钟致死。案中主犯肖万判囚22年半,另两名前警员,则分别判囚3年及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