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
(吉隆坡4日讯)前登嘉楼森林局局长因涉嫌贪污,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法庭,另外,反贪污委员会今日也将另外4个涉嫌贪污的人士提控上法庭,5人皆不认罪。
反贪污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前登嘉楼森林局局长拿督阿兹米诺丁共面对3项控状,根据控状指出,被告在2013年至3月之间,担任马来西亚半岛森林局森林培育及森林生物保护组主任时,接收6万令吉的贿赂金。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在2013年3月3日,透过马来亚银行的户口,接收承包商3万令吉的贿赂金,以批准在乌鲁登嘉楼森林保护区第36b和40a格进行砍伐活动。
第2及3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年6月16日和8月13日,透过马来亚银行户口,分别接收来自同个承包商,共2万和1万令吉的贿赂,以在同个地点进行砍伐活动。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公务员若在未付出代价下,向涉及任何他处理之事务的人获取贵重财物,即便不知情,也足以构成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刑罚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被告听闻控状后,向法官莫哈末哈达尔表示不认罪。
法官同意被告,以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和提交护照,以保外候审。案件将于5月8日过堂。
隆市关丹4人被控
在吉隆坡方面,有2名男子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地庭,2名被告涉嫌于去年,贿赂2名反贪会官员,以便可在布城一片政府保留地进行非法采砂活动,2名被告莫汉(42岁)和何阿赖(译音,45岁)否认有罪。
另外,在关丹方面,一名野生动物和国家公园保护局官员被控于2013年11月,作出虚假索赔,涉及款项为2万3400令吉。被告扎林(44岁)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8条文,惟他向法官拿督哈彼拉表示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将于5月15日过堂。
芙蓉一名野生动物官员阿兹曼(46岁)共面对6项控状,控状指,被告在2年前收取共1万令吉的贿赂金,以便让每月的建筑物清洗和清洁服务的批准程序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