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伊斯兰党提议成立特别小组,重新审视《1976年法律改革法令》(或称164法令)修正案中,禁止已改教配偶,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一事。
“伊斯兰党建议成立特别小组详阅164法令,以便能做出公正、完善与全面的决定。”
“这个小组需要包括伊斯兰教与其他宗教的相关利益者,且寻求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非政府组织、伊斯兰宗教事务部等的意见。”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日在伊斯兰党喉舌《哈拉卡》发表谈话称,这项修正案妨碍了穆斯林的信仰自由,且影响穆斯林坚守自己的宗教立场。
随著355法案提呈急转弯后,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斯沙尼日前也发声,吁请政府勿让《1976年法律改革法令》修正案,在国会提呈及辩论。
他称,相关法案内容不仅抵触联邦宪法及上苍律法,也侮辱了伊斯兰,不应为了政治妥协而典当宗教。
《1976年法律改革法令》修正案是在上季国会提呈一读,该修正案赋权民事法庭审理已改信伊斯兰教配偶的离婚,抚养权申请并决定赡养费。
同时,禁止已改教配偶单方面为子女改教。当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夫妻离婚,孩子不能自动信奉伊斯兰,除非获得父母双方同意,并在孩子满18岁后视孩子意愿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