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 登嘉楼苏丹后诺扎希拉民事诉讼《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诽谤的案件上诉得直,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裁定凯丽等三造诽谤成立,需赔偿30万令吉。
上诉庭三司指高庭判决有误,推翻高庭于去年驳回登州苏丹后的诽谤起诉,并谕令凯丽和同被诉讼的出版社和印刷商,向登州苏丹后另外支付12万令吉的堂费。
登州苏丹后是在2018年11月21日向凯丽、出版社文运书坊以及印刷商永联印刷诽谤,并向三造各别索取一亿令吉的普通赔偿等。
她指出,凯丽所撰写的《砂拉越报告:揭露一马公司内幕》的书籍内容,涉及污蔑她涉及贪污与干预登嘉楼政府行政,并且利用影响力成立之后被易名为一马公司(1MDB)的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她表示,内容也涉指其成为目前在逃的商人刘特佐成为TIA的顾问,令她名誉受损,已构成诽谤。
登州苏丹后在提起诉讼后,吉隆坡高庭于2022年10月31日驳回登州苏丹后的诽谤起诉,并认为有关书籍内容并未对登州苏丹后造成诽谤。
登州苏丹后不服裁决,去年11月7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凯丽以及另外两名被告的律师阿美利克,曾在今年9月22日进行的庭审,在线上陈词时主张,高庭驳回登州苏丹后的裁决无误。
他强调,高庭法官李剑豪肯定是经过周密考虑,才会裁定书籍内容未对登州苏丹后构成诽谤。
他也提及,如果上诉庭有意推翻高庭的裁决,并认为书中言论构成诽谤,则赔偿金应只是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