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冒牌奶粉”案件出现转折,控方撤销对其中两名被告的控状,仅提控59岁被告叶开财。叶开财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6万800令吉。
早前被提控的3名被告分别是59岁的叶开财、42岁的林美娜(译音)以及第一被告的儿子叶昌鸿。他们皆来自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今年2月21日被提控上庭。
控方接纳被告代表律师所提呈的陈情书,同时基于所有证据显示叶开财为主要负责人,决定撤销另外两名被告的控状。
根据第一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7日,下午4时40分,在士姑来胡姬花园的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供应208包1.8公斤的“Enfalac A+ Step 1”冒牌奶粉,抵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项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提控的个人初犯者,将面对每件货品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个人重犯者将面对每货品最高2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嘉拉尼判处被告罚款5万9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以坐牢1年取代。
第二控状则指,被告叶开财被控于去年12月7日,下午2时,在新山顺和花园供应一包1.8公斤的“Enfalac A+ Step 1”冒牌奶粉,抵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项条文。
法官判处被告罚款9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坐牢1个月。
第三控状指,被告叶开财被控于去年12月7日,下午1时许,在新山丽宁镇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供应一包1.8公斤的“Enfalac A+ Step 1”冒牌奶粉,抵触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第8(2)(b)。
法官判处被告罚款9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坐牢1个月。
被告俯首认罪,共被判罚款6万800令吉。被告出庭后表示,事件已告一段落,他自认倒霉,成为“代罪羔羊”。
“不可能全国只有210包奶粉,这只是为了杀鸡儆猴。”
他也对售卖到有问题的奶粉感到抱歉,承诺下次会更加留意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