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3名网络事务公司董事因7年前涉嫌金额超过1.2亿令吉的洗黑钱指控,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11项罪状。
3名被告是MFace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分别是2 7岁的张益明(译音)、35岁的高峰胜(译音)和38岁的黄文通(译音),面对上述控状都否认有罪。
3名被告在2012年11月6日至2017年5月1日,接收所非法活动所得的1亿2288万3092令吉,被告是在吉隆坡班达英达马银行分行犯下有关罪行。
各100万保外
被告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b)条文, 并可在第4(1) 和该条文和第87(1)(a)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涉及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官阿兹鲁达鲁斯负责张益明和高峰胜的案件,法官苏扎娜则负责黄文通的案件。
副检察司布迪曼建议被告以各100万令吉保释金作为保外条件;被告的代表律师玛恒德兰则以被告有家庭负担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
法庭最后允许张益明和高峰胜各以60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以及黄文通以5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来保外候审。
被告也须交出护照和每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为止。法庭择定此案7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