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华裔无业汉破门抢劫和强奸一名酒店女经理,今日被带上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入狱8年和鞭笞8下!
根据首项控状, 现年33岁的被告郑志雄(译音),被控于2018年11月28日中午12时30分,破门闯入蒲种6英里某间住宅单位,强奸一名4 0岁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将监禁20年及鞭笞。
第2项控状,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抢走受害者的手机及一枚名表,抵触刑事法典第392(偷窃)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 4年及可加鞭笞;第3项控状,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破门闯入受害者住家,抢走2台手机和2枚名表,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若罪名成立将被判1 4年监禁,重犯者则将被罚款和鞭刑。
受害者心灵受创
“郑志雄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惟并未委派律师向法官求情,他在承认罪行后向法官承诺不再重犯错误。”
此案副检察司诺法拉阿迪拉在庭上表示,被告的行径令人发指,不但破门闯入受害者的住家将对方奸污,更抢走对方的财物,让后者心灵严重受创。
她希望法官能给予被告严厉的惩罚,希望能引以借鉴,对社会做出警惕。
法官诺拉都拉较后判处被告3项罪名皆成立,监禁8年和鞭笞8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