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4家银行因违反金融监管规定,遭国家银行开出总计495万令吉的行政罚款。
这4家银行为大马发展银行集团(BPMB)、大马汇丰银行(HSBC Bank Malaysia)、大马汇丰伊银(HSBC Amanah Malaysia)和伊斯兰马银行(Maybank Islamic)。
国行在声明中指出,大马发展银行集团因违反《2002年发展金融机构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反恐融资和有针对性的金融制裁指引》,而被处以49万3500令吉的行政罚款。
国行称,大马汇丰银行和大马汇丰伊银因违反《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和《金融机构反洗钱、反恐融资和有针对性的金融制裁指引》,而被处以326万令吉的行政罚款。
此外,国行表示,伊斯兰马银行因违反《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第155(3)(b)条文和《中央信用资料库政策文件》,而被处以120万令吉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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