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4日讯)台湾台南一名男子与他人发展婚外情长达3年,尽管双方后来关系破裂,女方也已怀孕结婚,但男子始终无法放下感情。即使对方明确表明不愿再联络,他仍不断透过不同电话号码传讯、拨电,甚至借用朋友手机持续进行骚扰,最终遭女方报警提告。
据台媒报导,判决内容显示,男子与女子小晴(化名)过去曾有亲密交往关系,但期间冲突频繁。男子对女方感情生活一直耿耿于怀,认为对方曾多次劈腿,甚至曾怀孕与其他男子结婚,因此心生怨怼。
法院指出,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间,男子明知女方早已拒绝往来,仍反复透过自己的手机、预付卡号码,以及借用朋友电话联络对方,多次传送讯息与拨打电话骚扰,累积至少超过9次。
小晴报案时表示,男子经常要求见面或约吃饭,拒绝后对方便开始以羞辱、嘲讽口吻发送讯息,甚至出现“陪睡一次1000元”等带有性羞辱意味的内容。
她指出,对方不只会在凌晨,还因被封锁而持续更换号码联络,导致她长期精神紧绷。
判决书亦公开男子部分讯息内容,其中包括长篇大论的情绪性文字,充满对小晴的埋怨与情绪勒索。他在讯息中反复提及女方“背叛”、“怀孕”、“劈腿”,还称:“真正欠我的,是你才对”、“你哪来的脸皮啊?”、“如果不是你怀了别人的孩子,我可能会娶你”。
除此之外,他还在讯息中细数双方过往相处细节,从饮酒、过夜到怀疑女方与不同男性暧昧往来,全都写进内容中,更夹杂大量贬低与羞辱性字眼,声称:“做爱一次1000元,还要录影避免你说我性侵”、“你最多就值这个价钱”、“疯女人,难怪离那么多次婚”、“活该被男人糟蹋”。
法院认为,相关内容已明显涉及贬抑、辱骂与性羞辱。
面对指控,男子坦承讯息确实由自己发出,但否认构成犯罪。他辩称,因为遭小晴封锁,担心对方看不到讯息,才会改用其他号码联络,只是想抒发情绪与不满,并非故意骚扰,还称自己因病情需要情绪宣泄,更认为女方不是会被这些言语吓怕的人,只是觉得内容太难聼才会提告。
不过法院并未采纳其说法,认为男子早已知悉对方不愿再有任何接触,却仍持续反复传送讯息与打电话,甚至涉及辱骂、羞辱及约会要求,已明显违反女方意愿。
法官指出,《跟踪骚扰防制法》不仅适用于直接威胁恐吓,只要持续透过讯息、电话等方式干扰他人,导致被害人产生恐惧或影响日常生活,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考量男子骚扰时间长达8个月,且犯后未与女方和解,也未作出任何赔偿,因此依法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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