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19日讯)中国四川巴中市发生一宗罕见的重婚案。一对各自拥有家庭的男女在打工期间互生情愫,竟抛家弃子以夫妻名义同居长达15年,期间更育有一名私生子。男方的妻子苦苦追查并持续举报8年后,警方最终立案起诉。法院一审裁定两人“事实重婚”罪名成立,分别判囚1年8个月及1年3个月。两人坚称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不构成重婚并提出上诉,案件目前正待二审宣判。
综合中媒报导,涉案的48岁罗姓男子与52岁闫姓女子均为四川通江县人,两人从小相识,且各自已婚并育有子女。2009年,两人在河北唐山打工期间重逢并发展出婚外情,其后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罗男的罗姓正室妻子获悉后,曾于2009年5月亲自从四川远赴唐山“捉奸”。虽然未能当场截获两人,但她在丈夫与闫女的住处桌上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著“爱上你是我的错”,下款为闫女的名字。
罗女透露,自己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罗男,“我俩是闪婚,从见面到结婚只有20多天”。2002年春节前,两人领了结婚证、办了酒席。罗男是上门女婿,按当地风俗改了个名字对外称呼。2004年,他们的儿子出生。
然而罗女婚后发现丈夫隐瞒情史,而且男方长期不归家,夫妻关系日渐疏远。2007年,夫妻俩在北京打工期间爆发矛盾,男方一气之下去了河北唐山,并因此结识了同样在此打工的同乡闫女。
直至2009年,罗女得知丈夫与闫女同居,而且女方已经怀孕了,因此上门找人,结果发现女方的示爱字条,她与丈夫当场打了起来。
自那次“捉奸”事件后,罗男和闫女继续在唐山以夫妻名义同居,闫女于2010年9月在未与黄姓丈夫离婚情况下,为罗男生下一子,而罗女便再也没有见过丈夫,也没有离婚。
多年来,罗女不断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及向警方报案,惟初期因证据不足未获立案,直至她持续举报8年后,警方终在2018年正式立案侦查。
通江县法院一审审理查明,在2009年至2016年间,罗男与闫女在各自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闫女于2016年正式离婚后,两人仍继续同居。法院认定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258条,构成重婚罪。
庭审期间,罗男与闫女极力辩称,两人从未领取过结婚证,因此不应构成重婚罪。惟法院严正指出,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使没有正式登记注册,在法律上仍构成“事实重婚”。
2026年3月31日,一审法院最终判处罗男有期徒刑1年8个月,闫女有期徒刑1年3个月。两人对判决不服,随后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6日,二审开庭审理,历时约5小时,罗男、闫女以及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重复著“未办酒席、未领证不算重婚”的说辞。
罗男对办案人员表示,他和妻子因感情不和早在2006年就已分居,只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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