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雪州政府有意重组上述大道公司,以确保大道过路费合理,以及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不会牟取暴利,奈何重组大道比重组水务的难度更具挑战。
“当然,州政府也希望,那些已回本的大道公司能够缩短特许经营期限,如获得60年特许经营权的大道公司,倘若大道已在20年回本,那么大道公司则应设法把大道‘归还’给政府,以便大道使用者无需再缴付过路费。”
他是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口头提问环节,回答峇东加里州议员莫纳查里提问时,如是指出。
卡立续说,重组大道的难度在于合约价格上,因兴建大道的成本都不同或不固定,而收购则要视兴建成本,而一些成本则是偏高,对收购造成一定难度。
另外,卡立也表示,透过雪州官联公司达鲁依山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雪州柏郎桑集团,持有西部疏散大道20%股份,价值1亿3170万令吉。
议员揶揄民联
“同时,通过雪州发展机构持有莎阿南大道30%股份,价值1亿4120万令吉,并已经获得逾2500万令吉分红;惟西部疏散大道从2008年至2013年面临亏损,所以州政府未获得分红。”
莫纳查里再提问,州政府所获得的分红,可否作为过路津贴,以便大道使用者可省下过路费。
卡立则说,雪州发展机构的款项只能用在雪州人民身上,但使用莎阿南大道的并非只有雪州人民,即来自其他州属的人民也有使用莎阿南大道,所以,机构不能把所获分红,作为过路津贴。
另外,双溪班让州议员布达曼佐迪在议会休会,受访时则揶揄,民联在未执政前,就常说这个可以重组,那个可以降价,但在执政后,才知道要执行是非常困难。
“大臣在回答莫纳查里的提问时,说明重组大道比重组还难,足以说明雪州政府要重组大道是不可能实现的。”
“现阶段,州政府也没有足够财力,可以对大道进行重组。”
龙溪州议员沙隆沙里夫也揶揄,或许雪州政府根本没有要重组大道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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