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警方仅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也被指过于仓促。有民众认为,由于受影响的范围广泛,因此警方应该把宽限期拉长至少3个月。不过,也有民众认为,问题不出在宽限期的长短,反之症结出在警方一段时间严厉取缔,一段时间又松懈,而让民众产生误解,误以为墨镜是被允许的。
隆市民陈大东认为,就因为执法没有严厉,久而久之,人民就会习惯并且普遍去安装不符合规格的墨镜,如今突然又说要严厉取缔,人民真的很为难。
“一旦警方真的严厉取缔,必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民众必须破费拆除墨镜,二是给了执法单位机会刁难人民。要知道,普通民众根本无法用肉眼,判断已安装的墨纸是否符合规格。”
他建议政府,何不在未来规定厂商,在为车主安装防晒纸后,发出一张认证书给车主,注明车子的挡风镜、左右和后镜的墨纸透光度度数是多少,以便日后在遭遇警方取缔时,可以有一纸证明。
“我希望,政府应放宽这项规定,不要太过严格,毕竟大马位处在热带国家,紫外线确实颇强。另外我也觉得,为了预防罪案而不允许安装墨镜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即使在外,闭路电视也未必能拍摄清楚,何况是坐在车上的人。”
宽限期太仓促
此外,居民林旻锭指出,一个月的宽限期太仓促,应该给予至少3个月的期限。而且他认为,执法单位应从根源上展开取缔,而非向所有安装墨镜的车主开刀。
他举例,现今很多外国原装车,都是经过陆路交通局的批准后才出车,而警方又凭什么又来取缔这些车主呢。
他觉得,陆路交通局、警方和SIRIM认证机构应该统一规格,而不是一个批准,另一个又说不符合规格。
他说,政府何不直接从根源著手,不批准商家出售一些不符合规格的防晒墨纸,只要没有货源,民众自然也不能安装。
此外,马来西亚汽车修理厂商总会顾问拿督何远平认为,一个月的拆除宽限期不会太仓促,因为一般只要耗时一小时就能全部拆除。由于拆除过程必须用到药水,因此拆除费用大约要耗资介于200至300令吉。
他说,目前,很多外国进口的原装车,尤其是高档次的轿车,很多均装有墨镜,而且度数均超出警方规定的规格。
“如果车镜要重新再安装防晒墨镜,普通轿车可能要500至600令吉,但外国车动辄都要上数千令吉。例如,马赛地轿车只是安装挡风镜防晒墨纸,就要花费5000令吉。”
“除了外国车,本地车在出车时不少也装有防晒墨纸,但不同的是,本地车的墨纸是合法的。只是,很多车主却自费安装更黑更厚的防晒纸。”
另外,雪隆修车商公会总务陈金明表示,这项取缔行动已不是新鲜事,据说,有些情况是,警方会先把车扣起来,等到防晒纸被拆除后,再发出罚单给违例的车主。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