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针对华总中央委员会日前议决允许吴添泉在任满后再连任一届总会长一事,隆雪中华大会堂严正指出,此举不仅违反章程,更公然破坏当年15华团成立华总为13州联合会的民主精神;隆雪华堂呼吁13州华堂共同守护章程制度,并基于以下6大理由,坚决反对吴添泉违章续任总会长一职。
隆雪华堂今日发文告指出,华总中央委员会于今年4月19日召开会议时,在未列入原定议程的情况下,由选举委员会在报告环节中临时动议通过吴添泉续任一届的提案,此程序违规且仓促,对缺席会议的中委极为不公。
据悉,华总中委会早前已通过“总会长职连任多一届”议案,并议决将在今年5月24日召开特大寻求表决核准。
隆雪华堂指出,根据华总章程第19.1条文,总会长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两届,每届3年,明文禁止任满后再次寻求连任,中委会此项议决已违反章程,跟公然破坏当年15华团成立华总时所奠下的民主精神。

隆雪华堂列出6个理由,坚决反对吴添泉违章续任总会长一职:
1. 违反章程:章程第19.1条明订总会长不得连任超过两届,每届3年,现任总会长已届满两届,不得再次寻求连任。
2. 程序突袭:4月19日召开的中委会会议通知书中,并未列明讨论总会长续任事宜,却在选举委员会报告环节中临时动议,并仓促通过此重大且违章的提案,等同程序突袭,严重漠视会议机制,对未出席的中委极为不公,亦显示整体程序欠缺透明与正当性。
3. 特代大会正当性存疑:在违规决议基础上所召开的5月24日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缺乏正当性与法理依据,不应举行。
4. 错误诠释章程:中委会曲解章程第16.2条文,错误将“任期”解读为“有效履职期”,并以此为续任辩护,此举不仅逻辑荒谬,更动摇组织章程根基。
隆雪华堂认为,章程第16.2条文不得凌驾已有第19.1条文明确规定的总会长任期限制及其背后的立法原意(legislative intent)。
“第16.2条所指的‘任何事务’,事实上用于处理非核心、非根本性事务,若将‘免选连任’视为‘任何事务’获得通过,将使章程所有条文形同虚设。”
5. 理由牵强附会:以疫情期间“虚度任期”为由支持续任,属强行解释,将为华团立下破坏制度之恶例,损坏民主精神。
6. 歪风不可长:近年已有不少华团领袖有意在任内修章延长任期,隆雪华堂认为,此等风气若不加遏止,将严重侵蚀组织民主精神,此歪风实在不可长。
隆雪华堂认为,13州中华大会堂作为具代表性的全国性华团,更应以身作则,带头肃清歪风,树立良好治理典范,方能展现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隆雪华堂重申,华总作为全国华团代表组织,其章程制度必须超越个人,不容因人设事,更不可因人废法。
“本堂呼吁13州会员团体应本著守护章程的立场,共同捍卫华总的制度公信力与道德权威。”
另外,针对华总中委会通过“总会长吴添泉可多连任一届”的议决,《东方日报》记者也向有意角逐华总总会长职的槟州华人大会堂主席丹斯里陈坤海博士查询其看法。
陈坤海随后简短回应表示,槟华堂将这就这起事情于本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所以目前暂时不予置评。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