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马来西亚华人旅游业公会会长刘伟康呼吁消费者,购买旅游配套前须确认旅行社拥有合法执照,勿贪便宜上当受骗。
他表示,消费者决定购买任何旅游配套之前,务必核实所涉及的旅行社是否拥有由马来西亚旅游、艺术及文化部(MOTAC)正式发出的合法营业执照。
他表示,这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也能有效防止日益猖獗的旅游诈骗事件,原因是近日备受关注的一宗疑似旅游诈骗案件。
“该案涉及一名个人组织旅游团和招揽团员,金额高达33万8080令吉,涉嫌无照经营旅游配套并引发多方关注。”
针对该案件,他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正视听,并向公众传达重要讯息。
他指出,该公会属下四个分会,分别是柔佛、霹雳、马六甲及森美兰,在过去数日也相继召开记者会,强调此类案件与合法注册的旅行社无关。
他是在今早出席马来西亚华人旅游业公会针对上述旅游诈骗案件所召开的记者会,如是表示。
他呼吁民众应支持本地合法旅行社,因为唯有持牌旅行社,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保障。
社媒的“暗涌”地接配套构成风险
刘伟康强调,除了当前已浮出水面的个别案件,市场上还潜藏著另一类风险,即通过社交平台如面子书及小红书等媒介,售卖的海外“地接团”旅游配套。
他表示,这些配套往往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但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可忽视。
他强调,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5条文,凡是在马来西亚境内经营、销售或推广任何旅游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由旅游部颁发的有效执照。
“而在社交平台上活跃的这些海外地接商,显然并未获得相关许可,已经触犯了大马法律的基本规定。”
他表示,虽然尚无法直接判定所有地接商皆有诈骗意图,但当其在没有合法准证的情况下售卖旅游配套,已足以让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他表示,更何况这类配套往往缺乏合约保障,一旦出现旅行团无法成团、行程与宣传不符,或服务品质不达标,消费者将难以寻求赔偿或维权。
无牌旅游业务瞄准“贪便宜”心理
刘伟康坦言,如今市场上不少非法经营的旅游服务提供者,正是利用部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以低价配套作为诱饵,让人误以为“捡到便宜”,实则隐藏巨大风险。
他表示,更糟糕的是,这类销售往往没有正式合约,付款流程也缺乏透明机制,一旦受骗,损失难以追回。
他透露,该公会经常接获公众来电,查询某些销售配套的“地接社”是否可靠。
“惟由于这些单位大多为外国公司或个人,公会无从查证其背景,也无法对其合法性做出任何担保。”
他表示,相比之下,本地注册的旅行社,其执照资料可通过旅游部官方网站公开查核,若出现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旅游部、公会,甚至消费者仲裁庭寻求援助。
无证销售旅游配套属违法
最后,刘伟康也严正警告所有未持旅游执照却私自销售旅游配套的个人或单位,根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第5条文,任何未获旅游部批准而从事旅游营运、销售、宣传配套的行为,皆属违法。
一旦被定罪,相关人士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若属持续性违法,每日更可被加罚不超过5千令吉,直到违法行为停止。
马来西亚华人旅游业公会呼吁社会大众共同抵制非法旅游配套,同时加强对旅游消费风险的认知,不盲目追求低价,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唯有支持本地持牌旅行社,才能确保旅游体验安全、愉快且有保障。”
另外,马来西亚联合导游公会现任主席黄钰媚表示,关于报导“导游涉嫌欺骗旅客数百万令吉”的新闻。经他们在官方网站核查,涉及的两人并非合格导游。
“在此,我们郑重呼吁各媒体及单位,在发布相关新闻前,务必核实身份,避免误导公众,影响正规导游的声誉。”
接著,她解释,大马的导游认证制度非常严谨,一般需接受至少半年的专业培训,并通过笔试及实践考试。
她表示,导游必须加入官方认可的导游公会,才能取得执业资格。同时执照需定期更新,并完成在职培训。
另外,她解释大马导游执照有5大类别,各自权限明确,且仅限大马境内,分别是城市导游、生态导游、东马导游、历史文化遗产导游及全新类别的伊斯兰友善导游。
“相反领队角色是无官方认证制度,而是由旅行社委派。一般负责带团出国,协调旅客与当地导游的对接,确保行程顺利。”
然而,她表示,根据大马法律,导游无权自行组团,组团权限仅属于旅行社,而导游的职责是宣传大马及服务旅客。
“我们呼吁,媒体在报导前请核实涉事者身份,避免错误指控。同时,消费者选择旅游服务时,务必通过官网确认导游资格。”
“最后,我希望旅游业界共同维护行业规范,提升大马旅游形象。”
出席者有,马来西亚联合导游公会秘书张亮华、马来西亚联合导游公会委员陈绳同、马来西亚联合导游公会顾问黄利泽及马来西亚国际旅游展筹委会主席蔡明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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