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讯)芙蓉市政厅(MBS)日前在面子书专页上载对一名居住在芙蓉新城Garden Homes的狗主,因放任所养狗在外游荡、干扰邻居安宁而被开出两张罚单及一张警告通知。
芙蓉市政厅是在多次接获民众投诉同一名狗主,而最近一次是在今年5月29日,从SISPAA系统接获投报,指有关狗主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放任狗只外出,造成滋扰。
芙蓉市长拿督马斯里较后接受《阳光日报》《Sinar Harian》访问时表示,该局重复接获投诉,有关狗主此前已被罚款一次,然而仍然重犯相同错误。
“当局此次援引《狗只执照附属法令》对狗主未持有合法执照饲养狗只发出两张罚单,同时,也发出一张正式警告信,指示狗主不可再放任狗只离开住宅范围而无人监管。”
他披露,芙蓉市政厅将持续对违反条例的狗主展开执法行动,以维护社区居民的安宁与福祉。

马斯里也劝请所有狗主,务必向市政厅申请合法的饲养执照,并遵守相关条例。
“狗只执照的年费为10令吉,有效期至每年12月31日。狗只也必须完成疫苗接种,并出示由兽医或合格动物医生的证明。”
他补充,执照仅发给居住在“有地房产”(Landed Property)者,不允许在高层建筑物或分层房产,如公寓或组屋单位中饲养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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