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前雪隆海南会馆署理会长拿督丁才荣要求,雪隆海南会馆(下称会馆)应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解释为何在妈祖公园案件胜诉后,还未向吉隆坡市政局追讨近1200万令吉的赔偿金。
他说,根据会馆宪章,任何超过25万令吉的费用的决定,都必须通过会员大会或特大上审议。
“雪隆海南会馆2025年度会员大会中的提案,只有模拟两可的‘汇报妈祖公园发展计划进展’提案,议程并未提及向隆市政局追讨近1200万令吉赔偿金的字眼,因此,我们希望雪隆海南会馆召开特大进行讨论,告诉我们实际情况。”

丁才荣今日召开“捍卫司法,重建雪隆海南会馆的诚信与正义”记者会时,这么表示。
律师朱小虎则说,会馆上届理事会已于2023年6月15日,正式批准并通过追讨1131万2549.02令吉的赔偿金,加上法律费用,总额近1200万令吉。
他表示,马永贵律师事务所也在2023年代表会馆,将这笔近1200万令吉的索赔金额正式提交至高庭,且已经进入法律执行阶段。
“然而,据我们了解,现任理事会在没有召开任何特大或会员大会的情况下,私下与隆市政局协商和解赔偿事宜。甚至有意降低或放弃索赔金额,并且未征询会员的同意。”
他说,如果理事会在未获特别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批准通过授权下擅自处理此事,可能构成:违反章程、越权行事;导致本会损失应得赔偿金;相关责任人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以及破坏会员信任与授权精神。
他强调,继续向隆市政局追讨全额赔偿,并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更是维护会馆尊严和权益的关键战略。
朱小虎要求,现任理事会必须立刻中止与隆市政局的任何私下协商,直到获得特大或会员大会的正式批准为止。
2021年7月29日,上诉庭三司一致推翻高庭判决,宣判该会馆妈祖公园案胜诉,而后隆市政局上诉联邦法庭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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