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讯)森州4场所禁酒,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玛强调,森州政府议决4场所禁酒,并不是在森州全面禁酒,希望民众不要被“有心人”误导。
他说,此措施只限于4个地点,即儿童游乐场、公共草场、休闲公园及公共海滩,一旦被发现在上述4个公共场所饮酒的民众,违者可面临最高2000令吉的罚款。此举是为遏制公共空间遭滥用为饮酒聚会场所,保障居民及游客安全与安宁。
他指出,该项决定是由州行政议会通过,并将指示各地方政府把此项条文正式纳入各自的地方政府法令,以便执法单位包括市议会及警方能够依法采取行动。
他披露,其实,市议会一直以来都有2000令吉罚款的“扰民行为”条规,只不过在可被检举的项目中没有包含‘饮酒’。

“所以,目前我们只需要新增‘饮酒’为可被检举的违法事项之一便可;这项修订流程需要一至两个月时间完成,我们希望能尽快执行。如果不把这项违例列入其中违例事项,执法单位无法对付违例者。”
掌管地方政府发展、房屋和交通的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玛,是于今早召开记者会,针对禁酒一事进一步解说时,如此表示。
他披露,此项措施并非全面禁止公共场所饮酒,而是有明确定义,仅限于4类地点,包括儿童游乐场、公共草场、休闲公园及公共海滨,并没有禁止民众在家、餐馆、酒吧或度假村等私人或商业空间饮酒。这项措施也不会影响设有酒牌的合法商家及旅游景点。
“同时,措施并不涵盖设有餐馆、酒吧及酒店的私人沙滩或旅游区;只要相关业者持有合法执照,依然可正常营运,州政府不加干预。”

他进一步说,制定禁令的初衷是为了遏止部分群体在上述公共空间集体饮酒后造成的负面行为,如砸碎酒瓶导致孩童与长者受伤、夜间高声喧哗扰邻、破坏公共设施、酒后打架斗殴等事件。
阿鲁古玛表示,最近一周,芙蓉及汝来均发生饮酒后打架事件。另外,在多个地区,包括波德申公共空间也发现大量酒瓶遗留现场,甚至在尚未启用的新设施内已出现饮酒迹象,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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