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雪州行政议员拿督柏汉披露,州政府自2014年推动“我的雪州房屋计划”,迄今共涵盖311项目涉及18万1647个房屋单位。
柏汉指出,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所界定的“病态项目”定义,雪州房屋计划有30%的项目进度落后,即已超过原本买卖协议规定的期限。
他透露,据房屋部统计,在雪州正在建设中的68个“我的雪州房屋”项目,当中有5个项目被归类为“病态项目”,涉及943个房屋单位。
柏汉今早在雪州议会口头提问环节回答柏马登州议员努鲁莎兹瓦妮提问时强调,州政府非常关注并严肃看待房屋项目搁置、病态及延误的问题。
他表示,尽管“病态项目”的数量在“我的雪州房屋”计划中仅占在建项目总数的 7.3%,但其对所有相关方,特别是购屋者的不良影响甚大。
他透露,目前有104个房屋项目已完成,多达3万992个房屋单位已交付锁匙;有68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涉及房屋单位约3万2957个。
“目前尚有139个房屋项目正在规划发展中,涉及多达11万7698个房屋单位。”
他表示,尽管州政府通过雪州房屋与地产局以及地方政府对房屋项目,特别是雪州可负担房屋项目进行定期监管,然而仍然存在严重延误问题。
他解释,主要有4个因素,第一、发展商财务状况薄弱,导致施工工作中断,无法按原定计划进行;第二、发展商、地主或主要承包商之间的内部纠纷,导致现场工作停滞。
“第三、项目技术或法律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问题、规划批准延迟,或发展商更改设计;第四、由于本地和全球市场建筑材料价格急剧上涨,导致发展资金流动受影响。”
他表示,为解决雪州房屋延误和病态项目,州政府曾采取严厉行动,如撤销发展批准以及对发展商的自定价项目发出“停工令”。然而,这些行动是根据具体情况“逐案处理”。
“唯一的解决方案是对于已与公众签订买卖协议的房屋项目,需要与所有相关方进行协商,以确保房屋项目顺利完工并交付给购屋者。”
他重申,州政府作为第三方,任何直接的行动和干预都可能引发法律的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房屋项目情况恶化甚至面临搁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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