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6日讯)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丹华堂)今天发文告,全力支持华总中常委会议通过的议决案,支持总会长吴添泉免选举连任。
丹华堂就华总特大相关争议,通过文告发表两大声明时这么表态。
丹华堂表示,华总中央委员会拟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特大)表决总会长免选连任议题引发广泛争议。作为华总13州属会成员之一,丹华堂为维护华总团结、捍卫章程精神及华社整体利益,郑重发表声明。
丹华堂会长兼华总副总会长拿督黄保俊表示,丹华堂认同 4 月 19 日中委会以临时动议形式通过 “支持总会长免选连任”的决议,主要基于以下两大理由。
第一、坚实的章程依据与现实必要性
从章程依据来看,华总章程第 16.2 条明确指出,本会任何事务,在章程范围未有明文规定者,中央委员会有权处理之。
黄保俊强调,这为中委会此次决议提供了重要的章程支撑。就必要性而言,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的任期因疫情3年严重受限。华总大厦入伙纸审批、博物馆基金会筹建等关键项目亟需领导层的连续性推进。临时动议旨在避免因领导更迭导致华社利益受损,这完全符合章程“服务华社福祉”的根本宗旨。
黄保俊在会议中提出观点,经现场各州代表充分讨论后达成共识,确认总会长在剩馀任期内未完成的核心任务具有关键性,经评估后认为留任一届确有必要。丹华堂支持决议的前提是,特大表决须严格遵循章程,最终结果应由13州代表共同决定,而非中委会单方面强加。
第二、民主协商基础不容置疑
黄保俊指出,丹华堂在 4 月 19 日中委会上支持该决议,是因为现场各州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且无任何与会代表提出程序异议。若部分州属会员事后质疑程序合法性,应依据规定在特大中申诉,而非通过公开声明动摇华总内部互信。
同时,丹华堂坚决反对将本次决议曲解为 “架空章程第 19.1 条”。章程第 19.1 条规定“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但未禁止会员代表大会基于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通过民主程序作出例外安排。本次决议属于 “个案豁免”,并非永久性突破任期限制。
“当前争议已衍生出对个别州属的攻讦,这一趋势若持续,将导致华总资源空耗、公信力流失,最终损害全体华社利益。为此,丹华堂呼吁各州属以特大为平台,就总会长连任议题进行理性辩论与表决,而非提前预设立场、制造对立;若特大通过决议,各方应秉持民主精神接受结果;若未通过,则应即刻启动选举程序,确保华总领导权平稳过渡。”
文告指出,华总从 1982 年筹组,1991 年获准申请,经历 43 载风雨历程证明,唯有坚守章程底线、超越门户之见,方能凝聚华社之力应对时代挑战。
他表示,丹华堂愿与各州属会共勉,以理性对话取代无谓纷争,以华社福祉统摄个体立场,让华总继续作为全国华团的坚实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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