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务员醉酒驾驶问题,因为前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醉酒驾驶,引起争议而辞职,备受外界关注。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台湾铨叙部统计,近年来涉及酒驾被惩戒处分的公务人员,超过90%是警察。
铨叙部统计,2014年公务人员受惩戒处分共224人,警察人员多达165人,占73%。其中,因酒后驾车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有52人,身处执法第一线的警察有48人,超过90%。
台湾警察机关一向是采取重奖重惩措施,警政署认为警察是抓酒驾的执勤人员,执法人员如果酒驾,“知法犯法,更不应该”因此要求严厉惩处,只要发现警察酒驾都会移付公惩会。
公惩会对酒驾惩处很重,除了可记过,还可降级改叙。如因此被降级,两年内不能升迁调职,考绩也受影响。
至于一般公务人员酒驾,目前没有规定公家机关发现酒驾一定要送公惩会,一般公务员如果因酒驾被抓,不一定会表明自己是公务人员,也可能不被发现,此现象恐让酒驾公务人员及军人存以“侥幸心态”,无法遏止酒驾行为。
因此,台湾审计部建议行政院应建立通报机制。台湾交通部今年4月初步研议将透过公路总局“第3代公路监理资讯系统”,将酒驾违规驾驶人身分证字号传送至人事总处及国防部,以比对违规行为人是否具有军公教身分,并予以惩处。
不过,台湾法务部认为该作法有违个资法疑义,外界也担心资料比对不易,恐治标不治本及造成个资外泄。
台湾交通部则表示,提供给人事总处及国防部的资料只有身分证字号,不会有姓名、电话等其馀资料,应不会有个资外泄问题,相关部门近日将讨论有关权责及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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