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5日讯)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前副市长曹鉴燎受贿案,法院认定其受贿赂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约5120万令吉),判处终身监禁。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周五一审宣判,认定检方所有指控:曹鉴燎1991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等地的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总受贿金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法院同时认定,曹鉴燎检举他人立功,从轻处理,判处终身监禁,罚款250万元人民币(160万令吉),并没收其及其子名下多套房产。
曹鉴燎2013年12月落马受查前,分管外经贸、港澳事务、开发区等工作。关押3年多,昔日风光无限的副市长,当天穿著看守所的橙红裤现身,十分消瘦。
曹鉴燎案发前后,其子曹健荣、妻弟曹博斌夫妇、岳母梁银娣,都在有关商人安排下外逃纽西兰。另有2亿多元人民币(1亿多令吉)涉案金额,终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
此外,曹鉴燎还有另一身份,他化名曹小华在1994年拿到香港身份证,7年后更成永久居民。曹鉴燎一直在广州为官,2007年获时任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启用,先后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后破格调任广州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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