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女侍应生与火锅店女同事共乘摩哆从新山来新加坡上班,岂料途中遇车祸,坐在后座的女侍应生头颅骨折,沦为植物人长达3年后过世。其丈夫今日越堤索赔,泪洒公堂要求女同事与另一名驾车者为妻子的逝世负责,索赔数额料达77万新元(约231万令吉)。
这起车祸索赔案今日上午在新加坡高庭开审,马来西籍男子沈天祥(43岁,建筑工入)代表逝世妻子舒慧明(去年去世时享年33岁)起诉女摩哆骑士欧阳秦珑(26岁)和驾车者田震添(63岁)。
沈天祥今日出庭供证时哭诉,妻子已在去年8月过世。他认为,欧阳秦珑和田震添都得为车祸发生负责任,赔偿妻子所蒙受的损失,包括所支付的医药费、承受的痛楚及收入损失等。
诉方未提出具体索赔额,但据估算,数额料达77万新元。
庭上揭露,舒慧明与欧阳秦珑原本是同事,在位于东陵购物中心的“重庆火锅店”打工当侍应生,上班时间为上午11时至晚上11时。同住在新山的两人每天早上同乘摩哆上班,并且会轮流负责驾驶摩哆。
2014年6月27日上午,两人一如往常骑摩哆入境新加坡,准备去上班,由欧阳秦珑驾驶,舒慧明是乘客。
当天上午10时15分左右,在朝往樟宜机场方向、靠近罗尼路出口的泛岛高速公路上,欧阳秦珑驾驶的摩哆正行驶在第一车道上。
国家法院文件披露的案情显示,由田震添所驾驶的汽车原本在最右边的车道上,但他突然切换车道,行驶到摩哆前方。汽车一度放慢速度,结果摩哆撞上汽车车尾,导致舒慧明头部撞地重伤。
舒慧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求医,头颅骨折的她住院两个多月后,回到新山疗养院长住。当时舒慧明已是植物人。
受轻伤的欧阳秦珑事后被控驾驶疏忽导致他人受伤,她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2500新元(约7500令吉)。(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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