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2日讯)美国53岁的南加州人莫里斯1991年因一起缺乏证据与动机的枪击案,遭判刑33年。他足足在牢里待了27年的时间,但始终坚称清白。去年他获减刑,终于在一月以假释资格重返自由。
根据美联社报导,莫里斯去年获得假释资格后,1月10日在靠近沙加缅度的扶桑州立监狱获释。致力于平反冤狱的法律团体“加州昭雪计画”为莫里斯的案子奔走了10多年。
1991年11月圣费南多谷发生一起蒙面枪手对4名青少年开枪的犯罪事件。莫里斯当时与朋友们正出门买啤酒,在案发现场附近一处红灯被警察拦下来。
尽管歹徒开枪时没有露出脸部,但是一名青少年指认莫里斯就是枪手。没有任何科学证据之下,陪审团在1994年判莫里斯有罪,有期徒刑33年。
去年8月,时任加州州长布朗宣布从宽处理莫里斯的刑期。布朗表示,没有任何实体证据能够证明莫里斯犯罪,动机也不够清楚,且后来另有一名男子出面坦承自己就是枪手。
来自“加州昭雪计画”的律师斯曼奇克转述,莫里斯踏出监狱时重复说著“感觉很棒,感觉很棒”。他说,莫里斯出狱时身穿西装、打领带,与从费城专程飞来见面的姐姐拥抱在一起。
律师比艾克霍表示:“莫里斯为了从来没做过的罪名在狱中待了超过27年,看著他走出监狱感觉很不真实。我哭了,他哭了,他的家人也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