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新大男学生涉及非礼女生案”今早续审,被告代表律师盘问受害女生时提出3项质疑,包括案发当天女生为何没大喊阻止被告,还默许对方非礼,女生则反驳指本身“不习惯大喊大叫”,并称事前已给了被告3次机会停止非礼行为。
根据之前报导,被告李彦儒(24岁)因涉及在今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左右,于新加坡管理大学的经济与社会科学大楼的3楼学习室,裸露下体摩擦一名22岁女学生的胸部,被控一项非礼罪名。
案件今早续审,律师对女生展开盘问,抛出犀利问题,女生从容作答应对。
其中,辩护律师质疑,女生曾拒绝过被告,但为何在案发当天,被告对女学生做出种种亲密行为,包括躺在女生身边、两人在桌子下看影片、以及被告在女生腋下瘙痒等,女生却没有大声制止被告,并他认为女生只是将被告推开,行为像是在打闹和调皮的表现。
女生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喜欢大喊大叫的人,以为将被告推开就以足够抵挡他的攻势。
律师接著提到,女生的反应更像是一种默许,才让被告以为可以继续与女学生有进一步接触。女生则反问,若是默许,为何自己会推开对方并且起身离开。
此外,辩护律师也质疑,根据闭路电视画面,被告之后与受害者在楼下抽烟时,期间有两辆脚车经过,女生为何不求救?女生则回应表示当时并不害怕,只是觉得尴尬,便提出下楼抽烟的要求,并和被告聊天缓解尴尬。
辩护律师也质问女生,为何会在自习室换衣?女生表示,自习室是“L”形状,她看被告在忙,不想打扰对方,便去角落快速更衣,当时里面也穿著运动内衣,便没想太多。
女生提到,被告不断对她做出非分举动,包括袭胸,裸露下体和坐她大腿,自己已给他3次机会停止行为,被告反而变本加厉,最后竟对著她射精。
她表示,作为朋友,起初没觉得事态严重,只觉得被告在调戏她,加上当时她很困,才没喝令他停止,只是把对方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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