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日讯)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网站显示,韩国CJ第一制糖公司在美国注册的饺子(Dumpling)外观专利,获得批准。事件曝光后引发中国网民们不满,痛斥太离谱。有中国律师提醒,中国企业在美国销售的饺子若符合专利列明的外貌特征,可能会构成侵权。
根据《世界日报》,中媒《封面新闻》16日查阅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发现,韩国CJ公司在美国申请的饺子外观专利获得通过,该饺子外观专利申请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生效日期是4月8日,专利保护期限是15年。
申请文件引用的是韩国的专利优先权,即现在韩国申请专利,再到国外申请。而获批的外观专利,形状、包法与一般常见的中国饺子非常类似。

根据报导,青枫(广州)管理谘询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锺健龙表示:“CJ公司分别在日本、韩国、美国及世界产权组织都注册了名为‘饺子’的外观专利。”他表示,申请该专利更多地属于行销噱头,实际广告效应远超设计的价值:“侵权风险较小,美国专利强调新颖性和创造性,这两者他都不兼备……只要提供早一年的在先证据,就可以无效掉对方的专利。”

锺健龙提醒,一旦陷入侵权纠纷,律师费成本可能要数万美元。“小企业若不想陷入侵权纠纷,最好还是避免使用这类形状。”
中国网民们痛批韩国“文化挪用”、“将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占为己有”,也有网民问“在美国开中餐馆卖饺子算不算侵权?”、“下次是不是该申请人类外形专利?”、“窃取中国文化”、“中国食品企业出口饺子到美国算不算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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