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4日讯)中国江苏省近日一宗生态破坏事件获法院裁决,引起社会关注。一名女子为祈求亲友平安,未经申报便大量释放外来鱼种至湖泊,造成大量鱼只死亡与生态失衡。法院最终裁定,该女子与协助贩售鱼只者需连带赔偿人民币5.8万元(约3.4万令吉),此案也被列为《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的代表案例之一。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事件发生于2020年12月,涉事女子姓徐,为祈福之用,向刘姓男子购买总价超过9万元人民币的革胡子鲶鱼,原定在常州钱资湖放生。
不过行动引来周边民众及工作人员发现注意,同时还报警,她随后转移至长荡湖,最终共投放约2.5万斤(约1万2500公斤)鱼只。
随后,当地水产管理单位向上级通报,渔政部门展开紧急捞捕行动,历时10天,共清除死亡鲶鱼只逾2万斤。
这批革胡子鲶原产自非洲尼罗河流域,是具入侵风险的外来鱼种,具有极高适应力、食性广泛,生长速度为本土鲶鱼5至6倍,甚至能短暂离水行动,对本土生态构成威胁。
根据专家透露,此类外来物种容易引发生态连锁反应,可能导致本土生物资源减少、基因污染与疾病传播,其危害常在多年后才浮现,更增加治理难度。
进一步评估,尚未捞出的4792斤革胡子鲶若存活,可能持续扩散并对水域底层生物与幼鱼族群造成严重掠食,长期恐对长荡湖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损害。
法院审理认定,徐女与刘男未依法报备即私自放生外来物种,行为已违反相关环保与渔业管理规定,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实质损害,因此需共同承担损失与处理费用,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总金额达人民币5.8万元。
事件曝光后,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许多网民批评盲目放生行为“出发点虽好却酿恶果”,强调放生需科学、合法,否则恐好心办坏事,甚至触法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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