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黑兰12日讯)伊朗伊斯法罕司法部周二(10日)宣布,伊斯法罕中央监狱已对两名被判盗窃罪的犯人执行了截肢刑罚,也就是断手。
伊朗国际、法广报导,伊斯法罕首席法官贾法里称,两人是职业窃贼,身负多项前科,包括窃盗、破坏公物、蓄意伤害。
他补充,这些判决是在“经过检察官办公室、初审法院和省上诉法院的法律程序,并经最高法院最终确认判决后”执行的。
惟他没有提供具体的指控细节,亦没有交代涉案男子的身份。
国际人权组织向来谴责这类惩罚。
联合国伊朗人权特别报告员佐藤迈今年4月受访时提到,“根据国际法,包含截肢在内的体罚是绝对禁止的,如果执行将构成酷刑或不当对待。”
伊朗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明确禁止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惩罚。人权倡议者认为,截肢刑违反国际法所赋予的人类尊严基本原则。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发言人夏姆达萨尼指出,在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4日这段期间,伊朗至少有237人被判处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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