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29日讯)中国云南一名14岁蒋姓少年杀害同班方姓女同学案,周二(28日)一审宣判,他在故意杀人罪、性侵罪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少年听到判决后面无表情。死者家属在庭外情绪激动,父亲方姓男子表示将继续上诉,无法接受判决。
综合中媒报导,起诉书显示,被告与受害人方涵涵是国中同班同学。2025年7月6日晚,两人在同村村民家玩,被告独自送方涵涵回家途中起了色心,突然勒住女孩致其瘫倒在地,中途女孩曾两次呼救,被告担心罪行败露,掐住女孩脖子直至无反应后松手。
据悉,警方案发后很快抓获嫌犯,被告案发时14岁,与遇害女生是同村人,两家相距数百公尺远,案发后还轻松外出采蘑菇。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分别构成性侵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不过,受害人父亲表示不满意判决结果,将继续上诉,“我女儿付出一条生命,对方才判几十年,我接受不了”。
他表示,“他(被告)希望我原谅他,他当时怎么不对我女儿手软一点,留她一条活命的机会?”
方父称,女儿的遗体仍在殡仪馆,“我没有保护好我女儿,已经对不起她了,被告不能死刑,我就不料理这个后事。”
受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判处无期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罪犯的顶格处罚和最重惩戒;“这一判决虽守住了司法的底线,却依旧难以抚平被害人父母撕心裂肺的丧女之痛。”
宣判后,被害人父母当即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检察院已受理。案件审判也在网路冲上热搜话题,“无期到25年,39岁又出来害人了”、“可惜不是真无期”、“14岁…无期徒刑…这帐怎么算都觉得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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