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31日讯)中国江西九江市一起未成年少女遭胁迫卖淫案,经被害人父亲奔走多年,当年年仅15岁的主谋之一倪姓少女,一审判决认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另有10名嫖客也均因强奸罪遭判刑。
根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导,被害人父亲魏潇自2022年得知女儿魏薇(均为化名)遭人胁迫卖淫后,便持续向相关单位陈情。
案发于2022年3月至7月,魏姓男子与倪女等3人共组5人团伙,以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方式控制魏薇等3名未成年少女,再安排她们在九江市多处从事性交易,每次收取4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约243至1218令吉)不等,所得大多由魏男与倪女分配。
案件曝光后,警方于2022年9月立案侦办。2023年12月29日,法院判决魏男犯强迫卖淫罪、强制侮辱罪,判处6年6个月;邱姓、陈姓及余姓共犯则因强迫卖淫罪,分别遭判处3年3个月至5年2个月不等刑期。
不过,被害人父亲认为,倪女当时未满16岁,未被追究刑责,另有10名嫖客也尚未受到法律制裁,且女儿事后因此被诊断出梅毒、支原体感染,且有抑郁障碍、失眠等心理症状,因此持续向司法机关投诉。
检方后续决定启动立案监督程序,10名嫖客最终均以强奸罪遭追究,判处2年至5年不等刑期。
至于倪女,检方于2026年2月6日对她提起公诉,指控涉犯强奸罪。案经法院审理,倪女犯罪时年仅15岁,虽不须负刑责,但她是以暴力胁迫直接压制被害人,并促成嫖客实施性侵;另考量她犯案时已满14岁、未满16岁,依法减轻其刑,加上倪女当庭认罪,家属也已赔偿被害人损失,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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