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的提呈,旧条例之修正,要旨所在,乃是修补现有机制的罅漏和破绽。反之,如果一切圆满,行政体系的衮衮诸公,则可继续遵照旧有的运作和既定之流程,萧规曹随之。
同意这点,不知事关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的355修正案,到底旨在解决什么问题?拉拉扯扯,磨蹭拖沓,现在中途戛然而停。不管缘由何在,可见领导早前的思虑的确有所不周。
这么一来,部门的作业,人力的资源,宝贵的光阴,全因此平白流失了。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怎么还好意思,自夸政府决定不在国会提交355修正案,合乎国阵精神云云?要是怎样,何必当初?
何况,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公开坦承,国阵最高理事会虽然已经议决此事,并不表示政府拒绝修正案;而是折返旧方,再交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私人动议之。
是耶,非耶;翻查档案,追溯旧事,两岸选民当可觉察这些年月为巩固1965年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权限,政府处心积虑,用心得很,乃至曾在1984年和1989年两次修正。前例已开,接下来呢?
不同的是,眼下形势,和80年代不不相同。偏偏全国之大选,似乎近在眼前。对岸的民心,砂沙的民情,各有所思。算计了选票,估量了政局,得失难料。既然骑虎难下,只好如此这般,再做打算。
搞政治嘛,不都是这样,胥视行情而定?不论朝野,深知民粹的力量,谁也不愿自讨苦吃。民之所好,唯有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意思意思。一旦轻舟已过,容后再说。
了解这点,大家想必明白,355修正案何以一再兜兜转转。接1984年和1989年之后,纵然2017年不成,往后恐怕也将出现另外一个哈迪,一心尝试推动同一套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