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伯父过世己经几十年了,那时我还在念著小学。当时叔伯都住在同一个村子,一天凌晨妈妈看见二伯在自家门口昏迷,赶快通知亲属,可是才送到医院不久,就被宣告往生了。那时小堂哥还在台湾念书,已经来不及见他父亲最后一面。他赶回来奔丧的那一天,二伯已经穿好寿衣躺在棺材里,亲友邻舍都聚在灵堂。照著传统,他在很远的地方就下了车,一步一跪的哭喊著来到灵前。
小堂哥哭得死去活来,旁边的人帮忙移开棺材盖,让他可以见上二伯最后一面。突然间,周围的人都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两排泪水竟然顺著二伯已经乾瘪的脸颊流下!人死后,听觉和泪腺功能不会马上丧失吗?还是,人死后真的有灵魂?
大伯在几年后,也往生了。他被发现昏迷在厕所,当他被抬出家里,要用车子紧急送往医院时,我正好在场。突然间,我看到已经昏迷的大伯,伸出了一只手,捉著屋外的栏杆不放,堂哥百般劝说,他就是不肯放开他的手,最后他们只好强行把他的手指扳开!之后抬进红色的小轿车,绝尘而去。之后没多久也传来了死讯,医院诊断死因是出血性脑中风。
忽略深层问题
几年后,我常在想,大伯是不是知道自己必死,所以宁愿较体面的死在家里?堂哥现在回想起来,是不是会后悔当初执意扳开大伯的手指?
为什么将死已昏迷的人,或者已经死去的人,似乎可理智地,做出一些行为和判断?我们对人和人的身体了解太少,妄言医学已高度发达到可以基因改造,换脑移植的地步。可是,更深层的一些东西,包括人是否有灵魂,轮回等,我们已经因为不知和无知,而直接忽略掉了。
若这些都没弄清楚,医学和法律凭什么去决定个人的生死?去主宰一个家庭的命运?当初如果能够用呼吸器和药物暂时吊住二伯的命,这是否更符合二伯和小堂哥的愿望呢?当初如果能够在家里诊断出大伯是严重的出血性脑中风,在当时医疗技术支援匮乏的情形,让大伯被动的安乐死,是否才是大伯希祈的最好的选择?
所以,我支持安乐死,但是如何实行,应该以个案处理。在一些基本大义为基础,以病人本来意愿为主要依归,家属的盼望以及相关资源条件协同考虑,慎而重之的进行,让病人走得安详体面,家属宽慰安心。才是合乎医疗伦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