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交媒体上,一场生日会的460令吉的分担费用及88令吉的汉堡餐引起不少争议。这件事本文不欲论其对错,只以严肃角度探讨贵的法律争议。
日前,也发生餐车小贩一个三层口罩售卖1令吉50仙,遭槟州贸消局援引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Act)调查的事件,在此法令下有关于特定产品的顶价,例如口罩最高一个一令吉。
更早的2015年,马六甲爱极乐也有一家全国连锁超市旗下的面包店,被甲州贸消局发现所售卖的四种糕点都涨价30分,利润率(profit margin)分别比原本赚幅多1分、19分、24分与24分而触犯反暴利法令并遭提控。面包店认罪后被罚款总额共11万。(在旧的条例计算方式下)。
跟进新条列免踩地雷
在今年9月,媒体也有报导一宗食客投诉,自带海鲜到东海岸一家餐馆,吃了三桌饭和茶水,被收费1286令吉,之后业者也被调查,不过贸消部满意餐馆解释,并没有采取对付行动。
因此,就有议员建议用反暴利法令投报第一宗事件中的高级餐厅价格昂贵,一旦在此法令下被控且罪名成立,公司初犯可被判最高50万令吉罚款、再犯则可被判最高100万令吉罚款。
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共有63条款,但这些条款之下,也衍生出许多条列,并经常修改,商家需要时时跟进以免踩到地雷。譬如,单今年截至9月,就有超过50项新条列(包括被取代的条列),商家若不谨慎,可说是“陷阱”处处,生意难做,防不胜防。2019年就有一宗案例是鸡蛋公司被告调涨一个A级鸡蛋的售价17.46%,致使赚幅由12.29%增至29.75%,从中牟取暴利。
在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中,影响最大最广的是第15条款──判断不合理高盈利的机制(Mechanism to determine unreasonably high profit)。根据2018年6月的最新条令(2018 REGULATIONS),判断不合理高盈利的机制,和以往的以价格为标准的算法不同;新条令下,是使用净利润率的算法来鉴定是否牟取暴利。
在新条令下,判断不合理的高盈利包括:(一)加价幅度(Markup Percentage)高于该年份/财政年首日的加价额度;或(二)赚幅(Margin Percentage)高于该年份首日的赚幅额度。该法令列明的计算方式,有如高中考试的复杂数学题,非一般商家能掌握。
不应管制非必需品
此外,原本的条令只是管制统制品、汽油和民生用品。过后则用在消费税(GST)实施期间以杜绝涨价,2018年的新条例是顺应消费税由销售及服务税(SST)取代后实施的,但其范围也扩大至一切物品和服务。在马来西亚对国际投资吸引力日渐下降之际,加上这些过于严苛的法令,只会导致竞争力下滑。
我们不反对一些关系民生用品特别是口罩、药物、汽油等需要管制,但其他非必需品或服务,都应该尊重市场的自由。虽然普遍上高级餐厅是比较不可能被对付,毕竟原本的价格就是贵的,所以就算起价也是和成本涨价比例同步。
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假如某家餐厅获得米其林认证,名气追加的情况下,反而不能起价,这点将限制本地餐厅变成高级餐厅的潜能。实际上,在无法垄断的餐饮业里,如果食客认为某家餐馆食物贵了,那么可以考虑到别家。反之,贸然使用反暴利法,是不利于商业环境发展。
其实,如果大家善用信用卡和一些高级品牌的会员卡,不少高级餐厅都会给予折扣,一些顶级的信用卡(如没有设限额,俗称黑卡的信用卡)甚至能得到最高50%折扣。一些豪华车品牌,也会给予专业人士特别折扣。有鉴于此,政府其实有必要考虑品牌价值、定位等元素,让市场供求来决定非关键物品的价格。要不然,真的生意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