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房地产发展商协会主席拿督任广财表示,对于利商特工队报告中提出,房屋工程在6个月没有进展,买主可取消买卖合约的建议,仍需要房屋与地方政府部介入,才能让这项合约取消。
他说,这项建议并非是让房屋单方面就能取消有关的合约,而是需要通过房地部,以发出指示取消这项买卖合约。
他表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不久前确实有针对此事,与发展商会单位代表进行讨论。“对于这项建议,买主不可能单方面,就要求解除买卖合约。”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对于利商特工队这项建议,并没有太大的异议,只是希望政府在取消有关的合约前,能给予发展商解释的机会。
任广财指出,发展商可能是因为某些合理的原因,才无法如期让工程进行。“例如发展商可是因为财务状况或材料短缺,才造成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当局应该宽松地处置。
他也举例,在1996年及1997年的金融风暴中,国内几乎所有的发展商都受到波及,即使是大公司也纷纷倒闭,因此政府在推行这项措施前,应考虑到种种无法控制的因素。
增抵押金减烂尾工程
他说,此外利商特工队报告中,也提及提高房屋计划抵押金,从原本的20万令吉增加至工程成本的3%。
他指出,由于之前政府与发展商进行的会议,所建议的涨幅更加高,而引起发展商的担忧,目前3%是属于尚可接受的。
任广财指出,当局是为了减少烂尾房屋工程的问题而提出这项措施,但从发展商的观点,提高房屋抵押金只会会变相提高房屋成本,同时不可能有效解决烂尾工程的问题。
他说,许多烂尾工程都是一些没有合法执照的发展商经手,因此当局应该对症下药,对付那些真正犯错者。
他表示,国内约有2%的烂尾工程计划,其馀大部份都是守法的发展商。
利商特工队的其他防止房屋工程被搁置的决定,包括2015年全面施行先建后售概念、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法令(控制及执照)、扩大房屋买卖仲裁庭权限允许买主向非法屋业计划讨债、增加发展商抵触房屋发展法令的款项至5万令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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