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32名孟加拉籍人口贩卖受害者,成为在我国人口贩卖受害者政策下,首批获准在我国工作3年的人士。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表示,这批人口贩卖受害者已在今天从扣留营中获释,并在投入在本地职场为期3年的工作机会。
他指出,这是内政部长拿督斯希山慕丁在1月12日“峇厘进程”—保护人口贩卖受害者”研讨会宣布的人口贩卖受害者政策,即充许让人口贩卖受害者留在本地就业。
须符合多项条件
不过这项政策必须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受害者必须获得本身国家的大使馆批准、受害者回国后安全无法获得保障、他们是根据合法途径进入大马等。
在此之前,这些人口贩卖的受害者被取缔后,政府直接将他们遣送回原本的国家。
李志亮今日发出文告说,此举显示大马政府在人口贩卖问题上,不断提升及改善对人口贩卖受害者的待遇。
他表示,给予受害者提供足够保障,是参与全球打击贩卖人口活动时重要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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