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的高庭法官拿督阿玛迪指出,控方举证成功,证明产业估价及服务局的估价为每平方尺21令吉、被告知晓相关估价、被告刻意隐瞒7.5%的额外年利率且诱使政府以高价购地,已触犯法律,因此裁决被告表罪成立。
法官今日耗时约2小时宣读长达83页的判词,间中还休庭一次,过后开庭继续念完判词。法庭裁决被告1项主要控状及2项交替控状皆表罪成立,并要求被告选择3种自辩方式,即在证人栏里自辩、在犯人栏里自辩或者保持沉默。
现年69岁的林良实,也是我国第一位面对刑事提控的“敦”头衔人物。他曾任交通部长达17年之久,也是任期最长的前马华总会长。
法官阿玛迪说,被告以交通部长的身份签署内阁文件献议购地,有关文件相等于被告的建议,必须对文件内容负起全责。
他表示,被告身为一个政府部门之首,却在盲目签署文件后,拒绝对所产生的后果负责,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他认为,以被告的社会地位、教育背景,以及身份,不可能在未求证前,就随意签署任何文件。
他指出,被告身为交通部长,就受到法律约束必须保障政府的利益,尤其是与其部门相关的所有课题,这包括巴生港务局的利益。
信函隐瞒价格
他强调,尽管辩方律师王健强表示巴生港务局是独立的机构,但事实证明港务局在购地时,都必须获得内阁的首肯。
他接纳控方的第2及第3证人,即时任产业估价及服务局总监拿督沙哈利及副总监拿督玛尼尤西拉班的供证,即当局对英达岛1000英亩土地的估价为每平方尺21令吉,而每平方尺25令吉地价则是已包含年利率在内。
他说,被告也在信函中刻意隐瞒巴生港务局若以每平方尺25令吉的价格购买相关的土地,其开支将超越产业估价及服务局所计算出的10亿8845万6000令吉。
他继指,被告并未在本身所签署的交通部长内阁文件中说明真正的土地估价,同时也并未阐明巴生港务局实际上是必须花18亿847万600令吉。
法官认为,被告在文件中的附录也予人有关每平方尺25令吉已包括年利率在内的印象,“这解释为何控方第16证人时任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部长拿督斯里阿 芬迪及第20证人时任企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会认为,该土地的价格是每平方尺25令吉,而内阁也仅批准以10亿8845万6000令吉购地。”
地价实为18亿
他表示,纳兹里在供证时曾表示,倘若地价超越10亿8845万6000令吉,则必须再次向内阁报告以取得另一轮的批准,并补充倘若当时知道地价实为18亿847万600令吉,内阁将不会批准。
1999年开始的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计划,自被揭发存在种种弊端导致成本暴涨后,在我国政坛和官场上掀起千层浪。
巴生港务局于2008年委为普华永道负责稽查巴生港口自贸区计划,并在2009年5月28日公布稽查报告时指出,根据该公司评估,这项原本估计成本是19亿5700万令吉的计划,若无法如期摊还货款,到了2051年将会飙升至124亿5300万令吉!
这宗弊案也牵扯出数宗案件,包括前巴生港务局总经理拿汀巴杜卡冯惠珠被控失信罪,以及另一位前交通部长丹斯里陈广才也于去年2月28日被控3项欺骗时任首相敦阿都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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