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对于不同宗教夫妻组成家庭过往引起不同的问题,马华提出6项建议及立场,包括在民事法律下结成夫妻者,往后的离合及财产、抚养权等纠纷都应在民事法院解决。
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寿认为,若夫妻两人是在民事法律下结合,之后的分合及纠纷都应在民事法院中解决,而不是因为可能一者或因另一方已经皈依伊斯兰而将此事带上伊斯兰法庭。
他也认为,非穆斯林皈依者应允许脱离伊斯兰教,包括一些因嫁给穆斯林而皈依者,若离婚时可允许脱离伊斯兰教,但他也强调一切都应依据伊斯兰法的规定来进行。
颜炳寿也是青体部副部长。他周六出席“多元种族社会的宗教与团结”论坛,受邀主讲“马来西亚宪法和宗教”环节时。
应告知家人已皈依者
“夫妻可在结婚时就定下资产的划分,可以减少在离婚或是一方突然去世后,因不知道应依据民事法令或伊斯兰法而引发的问题。”
他也透露,对于非穆斯林家庭,如果两人在孩子因信仰上无法达共识,可以让幼龄子女维持其出生时赋予的宗教,直至成年为止。
另外,马华也希望强制让所有皈依者一旦完成一些习俗后,应将已皈依的消息传达给他们的家人知道,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及冲突。
但颜炳寿也不唯言,强制要求皈依者告知家人已经皈依的做法,可能导致一些宗教信仰不同家人的不满。
在2009年11月,政府曾提议提呈国会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1984年回教家庭(联邦直辖区)法令》1984)和《1993年直辖区回教行政法令》,以避免夫妇任何一方因改教而引发的抚养权和孩子信仰问题。
但这些修正案目前仍在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手,迄今目前未有定案。
其他出席有关论坛的嘉宾及讲员包括马华策略分析与政策研究所主席丹斯里冯镇安、一个马来西亚基金会主席詹德拉、和平、良心及理性之声主席拿汀哈丽 玛、宪法专家萨沙林法鲁基、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大马清真寺联合会青年团总团长莫哈末纳瓦阿里芬、吉隆坡及布城印裔工商会秘书古马拉拉惹等。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