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披露,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将于今年3月底正式投入运作,除了涉及死刑刑罚的案件,年收入低于2万5000令吉的被告可获得免费法援服务。
至于年收入介于2万5000令吉至3万6000令吉的被告,则只须缴付300令吉即可获得法律援助。
他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3)章第5条文,任何被逮捕者可即使获得辩护及法律援助,而成立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就是为了协助无能力聘请律师的面控者。
他以书面回应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口头提问时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章第8条文,任何人在刑事罪名下被控,在面对法律问题时都能获得公平对待。
林立迎询问,任何面对刑事犯罪的人是否可通过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寻求援助,以及其付费方式。
纳吉指出,法庭现已为面对死刑控状者准备法律援助,必要时可为被告指派一名律师。
他说,任何大马国民在被警方逮捕、扣留和保释阶段,都可以寻求上述基金会的律师援助。
“一旦有人在刑事犯罪下被逮捕,执法单位将联系半岛各州的法律援助中心,沙巴和砂拉越也可获得在基金会下注册的律师援助。”
至于在法律援助基金会下为提供服务的律师,其收费则将按照基金会所制定的收费率,并可在官方网站(www.ybgk.org.my)获取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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