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高庭今日谕令原子能执照局(AELB)入禀宣誓书,阐明批准莱纳斯公司临时营运执照的细节,以及该公司在临时执照下可进行的事宜。
10名来自彭亨巴洛居民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司法审核原子能执照局发出临时营运执照案申请,高庭法官拿督罗哈娜今日在内庭聆听1申请方长达一句钟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要求。
法官也择定于4月4日早上10时续审此案。
申请人是于2月17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司法审核原子能执照局发出临时营运执照给莱纳斯稀土厂。
居民代表律师山姆甘向记者表示,由于原子能执照局一直是以文告方式向公众交代此事,并没有充足资料,因此法官认为必须有详细批准原因才能作出裁决,因此谕令原子能执照局代表律师,总检察署资深联邦律师苏珊娜在下次入禀宣誓书。
发出前须呈环境评估
针对政府早前以居民应该向相关政府部门作出上诉,而非把案件带上法庭的论点,山姆甘强调,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下,原子能执照局在发出任何执照前,必须先呈交详细的“环境评估报告”(EIA)。
案件的第二答辩人即环境局总监,也曾于2011年6月20日表示,任何有涉及辐射废料的活动,都必须呈交该报告。
“毫无争议的,莱纳斯还未呈交详细的环境评估报告,这也表示,整个批准程序是非法的,因此我们不需要向部门上诉,而是直接入禀法庭,要求司法检讨。”
他说,其同伴汤米汤姆斯律师也向法官表示,政府曾表明,倘若没有附有综合的废料管理计划,政府将不会发出准证,诉方律师也提出各种案例,显示稀土厂的危险性。
居民担心辐射影响
“我们向法官出示中国因为稀土厂而出现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案例,以及在大马红坭山因为稀土,而导致当地民众健康与安全受影响的经验。”
无论如何,山姆甘表示案件目前仅在第一阶段,莱纳斯代表律师拿督多米尼今日虽然也出席并提出反对,但他们还未是时候入禀宣誓书。
“10名居民现阶段也非常担心,若莱纳斯就此开始运作,所带来的辐射性废料也将影响家人的安全和健康。”
10名居民早前是把原子能执照局、环境局总监和大马莱纳斯私人有限公司列为案件答辩人。
代表律师是于今早9点40分进入内庭,并于11时30分结束。出席此次聆审的还包括公正党关丹区国会议员傅芝雅、伊斯兰党环境局主席祖基菲里和反对莱纳斯联盟主席安丹等人,现场也有逾60名支持者在庭内和庭外不断高喊“反莱纳斯”的口号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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