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根据法令第15条文,没有任何人或企业对森林资产有权,并严禁任何人进入采集,除非拥有执照。
可申请划分土地种植
无论如何,他指出,基于人道考量,森林局允许原住民进入森林保护区采集果实或植物,维持生活需求,但绝不能作为商业买卖用途。
询及森林法令在修正后为何如此严格,他说,可能基于担心原住民把采集物拿去作商业买卖。
尤索夫今日在“原住民土地侵权全国听证会”上供证时说,森林局绝不赞同把森林保护区划分出来进行种植或发展,但企业还是可通过正式手续提出申请,而批准权是在州政府手上。
“原住民若有商业及经济能力,也可提出申请,要求划分土地进行种植。”
他认为,该局不应太纵容原住民,这会导致原住民继续落后,而享受发展是全民的权益。
作为旁听顾问的原住民关怀中心协调员克林尼可拉斯,列出3宗原住民上诉的成功案,并指根据1954年原住民法令,原住民对森林资产是有权利的。
由于土地被外来人士侵占,3名来自雪州的原住民今日在听证会上控诉村内的土地越来越小,果园遭到破坏。
他们要求政府把他们的村庄及部分森林保护区,划为原住民土地及保护区。
来自万挠武吉满宗原住民村的马哈表示,不明人士侵占其村隔壁的兰斗班让森林保护区种植银棘树,直接破坏村民的果园,并没作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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