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是聆听卡巴星本人及副检察司诺琳的陈词后即场裁定。
卡巴星在陈词时指,他提出申请只依据一个理由,即是来自沙巴的上诉庭法官史京纳在上回于上诉庭重审其案时,马来语不流利,因此无法明白由主审三司的拿督阿末所写的马来文判词。
但劳勿斯说,一个法官在写判词时,是将判词交由会审法官过目,取得同意后才过关。
他续指,史京纳的马来语或不流利,不代表他不明白马来语。卡巴星随即要求史京纳加入会审,即场遭劳勿斯拒绝。
71岁的卡巴星是入禀上诉庭,要求该庭撤销改判他侮辱苏丹煽动罪名成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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