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干扰或破坏电子监控器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同时必须承担电子监控器的费用。
新法案内容也提到安装电子监控器程序。当检控官将法庭申请,在一名被怀疑涉及恐怖活动者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时,法庭必须依据法案第4(5)条文,批准予不超过28天的扣留期。
法庭必须让当事人解释,电子监控器的运作及使用条件。警方必须亲自在当事人身上安装这个电子监控器,电子监控器只能装21天,之后必须拆除。
举例:D君因安全问题被捕,警方将他扣留24小时后,警监将他延长扣留7天。7天后D君获释,但他仍需协助调查。检控官接获警方的调查后,可向法庭申请在D君身上安装电子监控器。D君身上的电子监控器期限不得超过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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