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威表示,《马来邮报》也必须在7天内,在《每日新闻》以及《新海峡时报》刊登书面道歉。
去年11月11日,东姑法克立入禀法庭将马来邮报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答辩方,出版商新海峡时报(马)有限公司、总编辑尤斯海米及记者马哈林列为第二至第四答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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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威表示,《马来邮报》也必须在7天内,在《每日新闻》以及《新海峡时报》刊登书面道歉。
去年11月11日,东姑法克立入禀法庭将马来邮报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答辩方,出版商新海峡时报(马)有限公司、总编辑尤斯海米及记者马哈林列为第二至第四答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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