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吉安曼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数据显示,过去7年以来,每年的家暴投报都超过3000宗,2007年及2008年甚至攀升至3756宗及3769宗。不过,数据在近这2年来有趋缓现象。去年,警方共接获3277宗家暴案件,较2010年增加104宗;而单单是今年首2个月,家暴案件就已达506宗。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王赛芝坦诚,家暴数据有逐年上升的趋向,她也不排除这些数据只是冰山一角,仍有很多受害者仍活在水深火热中。
“超过90%的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根据年龄层分析,发现25岁至35岁的受害者占了大部分,达35%、36岁至45岁的受害者占了23%,接下来是25岁以下的受害者和46岁以上的受害者。”
雪州最多家暴案
由此可见,大多数的家暴都发生在结婚初期。刚完成终身大事的年轻夫妻,本该是新婚燕尔,但误会(54%)、财务问题(18%)、醉酒、嫉妒及孩子问题等,却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
而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年龄层是相同的。此外,雪州是家暴案件最高的州属,其次为霹雳、槟城、沙巴及柔佛。
武吉安曼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副主任王清兰警监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冀望能给予施暴者应有的法律制裁;不过,在提控过程中却困难重重。
“很多受害者仍深爱丈夫,愿意给多他们一次机会,因此在报案后又销案,即便副检察司已决定将施暴者提控上庭,她们也不愿出庭作证;其次,是被告或受害者在面控期间失踪。”
警方也需要时间进行调查工作,包括等待医药报告等,而这也是导致提控率低的原因之一。
施暴者爱用拳头腰带水管
数据显示,近半数的施暴者都是以拳头、腰带或水管等非危险武器伤害至亲;其次为刑事恐吓、以危险武器蓄意致伤、及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等。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致伤(无危险武器)条文调查的案件占了40%,其次为第506刑事恐吓案占了31%,同时,19%的受害者是遭施暴者以危险武器蓄意致伤,警方遂援引刑事法典第324展开调查。”
5%的受害者遭刑事恐吓兼蓄意致伤、另5%的受害者遭施暴者以危险武器施虐至重伤,,警方以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或鞭刑。
为了减少我国的家暴问题,妇女部作出许多努力,包括提供婚前辅导课程、在全国56间家庭诊所设立辅导中心、举行讲座会及修改家暴法令等。除了这些“防范家暴”的努力外,受害者也可透过多个途径寻求协助。
拿督王赛芝指出,若受害者伤势严重,她可以直接前往医院求助,所有的政府医院都设有“一站式危机中心”(OSCC),院方会联络警方以派员前来医院替受害者报案及录取口供;若受害者伤势不严重,则可自行前往警局或福利局求助。
此外,若受害者被禁锢或无法出面报案,可以拨打“阳光热线”15999(Talian Nur)求助。届时,福利部官员会亲自前往受害者的住家给予协助,及陪同她前往报案。
同时,福利局在全国设有48间庇护所,可以提供受害妇女及儿童一个避风港,而且“阳光热线”是24小时运作,备有各语言的专业辅导员提供受害者即使的协助。
拟让警方上课学“除暴”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计划与警队合作,提供警方训练课程,好让警员在接获家暴投报后,能即时给予协助。“妇女部计划与警队合作,在家暴法令下提供警队培训课程,希望透过此课程,能尽快让受害者获得帮助。”
拿督王赛芝说,很多受害者遇到暴力对待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警局,因此警方必须有完整的系统以协助受害者;不过,此建议仍在计划的阶段,有待该部与警队共商细节。
王清兰也指出,警队于2007年5月15日在各州警察总部及警区总部,设立性罪案、虐童及家暴调查组(D11);每年,该组将有4次课程提供给警官及助理查案官,同时也与非政府组织如人权委员会及妇女力量组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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