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贸消部执法组副主任莫哈末莫达叶指出,当局于前天及昨日,分别前往八打灵再也、莎阿南及吉隆坡共3间室内设计及广告公司展开突击行动,并发现3间公司皆使用盗版电脑软件,于是即场充公了146份盗版软件。
充公18台电脑
这146份盗版的电脑软件中包括Microsoft Office、Windows7及Adobe等。此外,执法官员也一并充公18台电脑。
他说,贸消部用了1个月的时间以收集证据,并等待法庭发出搜查令,时机成熟后,遂将他们一网打尽。
“遭取缔的公司在商业界享有名气,因此贸消部必须等到庭令发出后,才能采取行动。”
无论如何,当局目前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公司业主在每样盗版软件上,可被判罚款最低2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莫达叶借此机会警告公众,尤其是公司业主,勿使用盗版电脑软件,以免抵触法令,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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