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早前,苏巴马廉表示,一旦政府落实最低薪金制,未遵守新制度的雇主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根据“2011年国家薪金谘询理事会法案”,任何没有按最低薪资规定支付基薪给员工的雇主即属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按每名员工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每人每天员工1000令吉,重犯者则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苏巴玛廉较早前配合5月1日劳动节,在布城办公室发表献词时,敦促国内员工自我增值,应对各种国际挑战,以创意、革新和高技术,让国家达到先进国目标。
劳动节主题为“革新员工是转型的推动者”,人资部将于5月12日在绿野中心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庆典,预计逾1万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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